东明县东新公社文化广场项目

审批
山东-菏泽-东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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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6

项目名称 东****广场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县小井镇东新**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0328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中华
联系人 陈永磊 联系电话 182****0444
项目投资(万元) 13700 环保投资(万元) 6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1-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东****广场项目,位于**县小井镇东新路,总投资约13700万元。工程规划用地面积30328㎡(约45.50亩),总建筑面积16750㎡(其中**建筑面积14600㎡,老村改造建筑面积2150㎡)。建设包括:服务中心、****体验馆、科技馆、特色商超、广场、停车场、道路等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处理厂集中处理、中水回用措施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市政用水
其他措施:
管道实行雨污分流,前期进行简单污水储存、分类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布设分类收集设施,生活垃圾、绿化垃圾规范收集利用,固废妥善处置,避免污染环境。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段,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运营期管控活动声源,加强管理,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减少植被破坏,做好水土保持与临时场地生态恢复;运营期保护原有绿植,科学管护绿化,维护区域生态稳定。
承诺:**** 张中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中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2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