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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采购文件
(货物类)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抢维修阀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采用竞价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
(三)****集团有限公司竞价采购供方黑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生产商,或能提供生产商授权的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
二、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65000元。
三、采购需求
供应商报价时应出总价。
(一)货物清单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总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控制总价(元) | |
| 1 | 硬密封闸阀 | DN200 | 个 | 1 | 1400 | 1400 |
| 2 | 硬密封闸阀 | DN300 | 个 | 3 | 3200 | 9600 |
| 3 | 软密封闸阀 | DN100 | 个 | 4 | 450 | 1800 |
| 4 | 软密封闸阀 | DN150 | 个 | 3 | 800 | 2400 |
| 5 | 软密封闸阀 | DN200 | 个 | 4 | 1100 | 4400 |
| 6 | 立式闸阀 | DN600 | 个 | 2 | 14300 | 28600 |
| 7 | 立式闸阀 | DN100 | 个 | 1 | 500 | 500 |
| 8 | 排气阀 | DN100 | 个 | 1 | 1000 | 1000 |
| 9 | 蝶阀 | DN300 | 个 | 1 | 840 | 840 |
| 10 | 橡胶瓣止回阀 | DN100 | 个 | 10 | 500 | 5000 |
| 11 | 闸板铁加密阀 | 50 | 个 | 20 | 300 | 6000 |
| 12 | 铜闸板阀 | 50 | 个 | 12 | 125 | 1500 |
| 13 | 减压阀 | 15 | 个 | 18 | 70 | 1260 |
| 14 | 消音止回阀 | DN80 止回阀长度15公分 | 个 | 2 | 350 | 700 |
| 总价 | 65000 | |||||
(二)技术要求
采购阀门技术要求
通用要求
所有过流部件、防腐涂层满足GB/T 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执行最新有效版本。
压力试验执行GB/T 13927-2022:壳体强度试验1.5倍公称压力,密封试验1.1倍公称压力。
球墨铸铁铸件材质QT450-10,树脂砂铸造,消除内应力;阀体铸出厂商标、材质牌号。
防腐:喷砂除锈Sa2.5级,静电喷涂环氧树脂粉末烘干固化,给水阀门外观蓝色。
铭牌、流向箭头符合GB/T12220-2015,介质流向箭头与阀体整体铸造。铭牌标注型号规格、公称压力、生产日期、制造厂家。
每台阀门逐台进行壳体、密封、启闭性能出厂试验,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投标需提供CMA/CNAS型式检测报告。
与水接触紧固件采用304不锈钢;橡胶密封件采用食品级EPDM/NBR。
1.硬密封闸阀
执行标准:GB/T12232-2005、GB/T13927-2022、GB/T12227-2005、GB/T17219。
公称压力PN1.0MPa;介质自来水,温度-20~80℃,法兰连接。
阀体、阀盖QT450-10;闸板密封面铜合金镶嵌一体化;阀轴铜或不锈钢材质;轴套铝青铜ZCuAl10Fe3;阀轴密封不少于3道O型橡胶圈。
小口径采用手轮操作;大口径配置全密封蜗轮传动箱,满足户外防水防潮;同厂家同口径启闭扣数统一。
内外环氧粉末涂层厚度0.3-1.4mm,涂层性能满足CJ/T217-2013。
2.软密封闸阀(暗杆弹性座封闸阀)
执行标准:CJ/T216-2013、GB/T13927-2022、GB/T17219。
公称压力PN1.0MPa;介质自来水0~80℃,法兰双向密封,暗杆结构。
阀体、阀盖QT450-10;闸板球铁骨架整体包覆食品级EPDM橡胶;阀杆2Cr13/304;阀杆螺母铝青铜ZCuAl10Fe3嵌入式。
阀杆配置≥3道O型密封圈,支持带压不停水更换阀杆密封圈;手轮可卸,顺时针关逆时针开;额定压力下手轮操作力≤300N。
环氧粉末涂层厚度0.3-0.6mm。
3.立式闸阀
执行标准:GB/T12232-2005、GB/T13927-2022、GB/T17219。
公称压力PN1.0MPa,法兰连接,立式安装结构;介质自来水-20~80℃。
阀体、阀盖QT450-10;闸板密封面铜合金堆焊镶嵌;阀杆不锈钢材质,阀杆螺母铝青铜;阀杆多道密封,具备良好的防渗能力。
配置立式操作机构,带开度指示;启闭灵活,传动部件承受2倍额定力矩无损伤。
喷砂Sa2.5级,内外环氧树脂粉末喷涂,涂层0.3-1.4mm。
4.排气阀
执行标准:CJ/T217-2005、GB/T13927-2022、GB/T17219。
PN1.0MPa,介质自来水-20~80℃;法兰一体铸造;具备大量排气、微量排气、负压吸气功能。
阀体QT450-10;浮球、内腔紧固件304不锈钢;导向套铝青铜ZCuAl10Fe3;密封圈EPDM。
可在线维护,无需整体拆离管道。
喷砂Sa2.5级,环氧粉末涂层0.3-0.6mm。
5.蝶阀
执行标准:GB/T12238-2008、GB/T13927-2022、GB/T17219。
PN1.0MPa,法兰连接,软密封中线蝶阀;介质自来水。
阀体QT450-10;阀板QT450-10;阀轴304不锈钢;阀座食品级EPDM橡胶;所有涉水紧固件304不锈钢。
蜗轮箱全密封长效脂润滑,带开度指示;双向密封试验1.1PN无泄漏;手轮操作力≤300N。
内外环氧粉末涂层0.125-0.30mm。
6.橡胶瓣止回阀
执行标准:GB/T13932-2016、GB/T13927-2022、GB/T17219。
PN1.0MPa,法兰一体铸造;阀体QT450-10;阀瓣基材+强化尼龙+食品级EPDM橡胶。
全流道短行程结构,减小水锤;1.1PN水压密封无泄漏,0.6MPa气压试验无气泡;连接螺栓304不锈钢。
喷砂Sa2.5级,环氧粉末涂层0.3-0.6mm。
7.闸板铁加密阀
执行标准:CJ/T216-2013、GB/T13927-2022、GB/T17219。
PN1.0MPa;铸铁阀体,暗杆弹性座封结构,带磁性锁闭防盗装置;配套专用启闭钥匙。
阀体QT450-10;闸板球铁全包覆EPDM橡胶;阀杆2Cr13;磁性锁芯防护等级IP54;钥匙拔出自动锁闭,非专用钥匙无法启闭。
启闭寿命≥5000次;壳体、密封水压试验满足国标要求。
喷砂Sa2.5级,内外环氧粉末喷涂。
8.铜闸板阀
执行标准:GB/T8464-2023、GB/T13927-2022、GB/T17219。
PN1.6MPa,螺纹连接;阀体HPb59-1铜棒锻造。
阀体、闸板HPb59-1;阀杆HPb59-1;不少于2道NBR O型密封圈;涉水紧固件304不锈钢。
壳体试验压力2.4MPa,密封试验压力1.76MPa无渗漏。
表面光洁无毛刺,橡胶件为食品级,满足饮用水卫生。
9.减压阀
执行标准:JB/T10674-2018、GB/T12245-2022、GB/T13927-2022、GB/T17219。
PN1.0MPa,Y型先导式结构;介质自来水-20~80℃,可同时减动压、静压;最小开启压力<0.04MPa。
阀体、阀盖QT450-10;阀瓣球铁+食品级EPDM;阀杆06Cr19Ni10;轴套ZCuAl10Fe3;强化EPDM膜片,导水管304不锈钢。
阀体与阀盖连接螺栓304不锈钢;壳体1.5PN无变形,密封1.1PN无泄漏。
内外环氧粉末涂层≥0.4mm。
10.消音止回阀
执行标准:GB/T13927-2022、GB/T17219。
PN1.0MPa,法兰连接;阀体QT450-10;阀座、阀盘、轴、轴承ZCuAl10Fe3;关闭弹簧304不锈钢。
轴流式导流结构,快速关闭,抑制水锤,运行静音;流道通畅,水头损失小。
壳体1.5倍公称压力保压无变形;密封1.1PN保压无渗漏。
喷砂Sa2.5级,环氧粉末涂层0.3-1.4mm。
(三)商务要求
1.供货时间:自下订单后48小时之内。
2.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期:乙方应严格履行“三包”义务(包修、包换、包退),确保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要求。质保期自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期限为3年。
4.验收、商品质量要求、标准:
4.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必须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CJ、HG等)及甲方使用要求,并附带完整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
4.2采购方在货物到场后应当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外观、规格型号、质量证明文件、技术参数等。
4.3若验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完成整改、更换或补足,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未按期整改或拒绝整改,采购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4对货物质量存在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具备 CMA/C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最终依据,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责任难以区分,则按比例共同承担。
4.5在质保期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 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承担修复、更换或退货的全部费用,若供应商未能按约定及时处理,采购方有权自行组织整改,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6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7供应商在交货前,****采购部门提交《商品合格证》《质量检验保证书》以及所有与产品报批、质量相关的必备资料和证件;如涉及进口商品,还应提供该商品的进口报关单、检验报告等资料。采购方如发现资料缺失或商品质量不合格的,有权拒收或退货,且不应支付供应商对应货物的全部货款。
4.8供应商保证其销售给采购方的商品均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行业部门的强制规定和标准,并符合质量、设计、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4.9供应商保证其所售商品为完全合法所有物,交付和销售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如因采购方销售供应商商品而遭第三方提出索赔、投诉、控告、起诉、保全、执行或其他司法、行政措施,供应商应立即与第三方交涉并妥善处理相关争议和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
4.10商品包装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国家标准或双方约定,确保商品在运输和交付过程中安全、卫生。
4.11供应商所售商品应根据该类商品的性质提供适当的包装和装潢,且所用材质及印刷油墨等应安全无害,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外观设计权或包装知识产权。
4.12如包装物需回收,供应商应事先取得采购方书面同意,并自行承担包装回收所需的全部费用。
4.13对于贵重商品,采购方以箱箱开箱点数的方法清点交付商品的数量、表面质量、包装、规格、允收期;对于一般商品,采购方以抽取采购订单总数的5%开箱点数的方法清点交付商品的数量、表面质量、包装、规格、允收期。如发现箱内商品短缺或不符,采购方有权拒收,供应商应在2日内完成调换、补足等工作。
4.14采购方在验收时如发现商品数量、表面质量、包装、规格、允收期等方面不符合约定的,采购方有权拒收,供应商应在2日内完成调换、补足等工作。
4.15货物交付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采购方(或采购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货物的所有权转移至采购方,因采购方保管、存放不当造成的毁损、灭失风险由采购方承担,但因供应商包装缺陷或或质量问题导致货物在质保期内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供应商承担。
4.16采购方在质保期内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供应商修复、更换或退货,相关费用及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4.17采购方在商品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合同约定之情形,均可视同初次验收不合格,有权要求供应商退换货或赔偿。※4.18所有供货材料(包括管材、管件、阀门、水表等)必须在产品本体或包装上印刷或粘贴,“****”字样及统一商标标识(如下图所示),作为产品标识和追溯依据。
未加标识的材料不予验收。
5.付款:
5.1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银转账、商业汇票、支票、信用证转账等。
5.2合同签订后,货物运到现场并经采购人现场联合安装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供应商需开全额增值税发票,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3年内采购方付至合同额的95%。
5.3余5%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15日内付清。
5.4采购方有权根据资**排顺延付款,最长延迟不超过6个月,顺延不影响供应商继续供货,但采购方不得无故拖延超过该期限。
5.5采购方付款条件之一为供应商提供完整的合规文件(含发票、合格证、相关验收凭证等),缺一不可。若供应商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在[2]个工作日内补齐或更正,逾期未完成的,采购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四)售后服务
1.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关于材料质量或服务问题的通知后,应于次日内到达现场处理,如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影响工程安全、主要施工进度停滞等情形),供应商须在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2.供应商到达现场后应在次日内完成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的处理,并确保处理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采购方要求,处理结果需经采购方验收确认。若供应商未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处理或处理结果未达标的,视为采购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属实,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或另行采购,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五)对账与结算
1.对账日: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1日至15日。对账日如遇公休或节假日的,顺延至公休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对账。
2.采购方履约代表应在约定的对账日与供应商履约代表进行对账,双方就该结算周期内的商品订货、入库、退货等数量及金额逐项核对;若任一方对对账结果存在异议,应在收到对账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确认对账结果。供应商应根据双方最终确认的对账结果,于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且发票内容须与对账结果一致,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税务管理要求。
3.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本合同、采购订单、供应商出具的送货单、验收单、采购方出具的入库单、验收单、退(换)货单据。
4.供应商应在达到每期支付条件时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开具合法等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不得利用本合同开展质押或其他融资业务,不得就本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向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如确需开展上述业务,供应商须事先征得采购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采购方对发票及应收账款金额等信息的确认不构成对供应商转让、质押或融资行为的认可。若供应商违反上述约定,除应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且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继续追偿。
6.采购方对账确认不视为对质量、数量、合规性的认可,供应商仍承担无限期追责责任。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密封报价,询比价截止时间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供应商报价情况。
(二)本项目报价为含税全包价,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之外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三)本次采购要求线上报价,请各供应商在报价前认真阅读本文件内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并上传下列响应文件。
1.报价单(详见附件);
2.资格证明材料(如有要求);
3.符合技术、商务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要求);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如无法报价,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4 小时内向采购人电话反馈,采购人需另行邀请相应数量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及时反馈的,如出现1次,3个月内不得再次邀请;出现2次,6个月内不得再次邀请;出现3次,取消供方资格。
(五)凡对竞价文件提出询问的,须在 24 小时内书面提出,采用邮件、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递交,并电话通知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询问,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答复。
(六)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对竞价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过询比价系统平台公告,各供应商应时刻关注澄清或修改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供应商已收到。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的内容构成询比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集团有限公司实行竞价采购供方“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限****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竞价采购活动,****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直至取消竞价采购供方资格:
1.合同履约期内,发生供货或服务质量不合格1次,按合同约定整改到位的,自整改完成之日起,半年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活动;按合同约定整改到位但超出整改期限的,自整改完成之日起,九个月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活动;拒不整改的,取消供方资格。
2.供方违约1次的,半年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活动;累计违约2次的,取消供方资格。
3.供方发生重大事项(如资质、注册资本金、安全生产许可、股权、不良记录等方面发生变化)未及时告知的,半年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活动。
4.****集团公司采购需求的;经查有弄虚作假获得供方资格的;解决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到位,不能充分协商解决问题,造成热点热线事件的;其****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财产经济损失的,取消供方资格。
(八)供应商不得借用他人资质响应或出借资质给他人响应,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成交。如询比价过程中发现下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若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集团有限公司竞价采购供方“黑名单”。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响应或者成交。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次采购活动接受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实施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532)****3732
五、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采用最低价评审法,即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且(含税/不含税)报价最低者成交。(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者有2家及以上,由采购人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省**市**市**东路**街3号
联 系 人:钱忠豪
联系电话:198****7250
回避说明
我单位已知晓《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之规定。
我单位承诺所参与的 项目投标,如有前述情形,但没有提出回避的,将无条件接受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相关罚则的处理,经评审中标(成交)的,自愿放弃中标(成交),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供应商确认是否回避
是 □ 否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投标单位如与招标人存在相关关系或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选择“是”,表明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只有与招标人及其他投标单位无相关关系,选择“否”时,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附件1:
报价单
一、经我公司认真研究,决定完全响应该项目竞价文件要求并报价。
二、报价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 合计 | 不含税总报价(元): | |||||||
| 税率: % | ||||||||
| 含税总报价(元): | ||||||||
三、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时间起60天。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 公告PDF:无 | 其他附件:1.抢维修阀门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