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省委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4〕34号)、《****领导小组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稳发〔2014〕3号)、《**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滨政法委〔2021〕14号)的要求,******公司对********中心****开发区县道蔡新路提升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征询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开发区县道蔡新路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开发区**子镇,起于蔡新路与G339交叉口(K0+000),向北经蔡家庄子村、**子村,止于蔡新路与G228交叉口(K4+342)。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县道蔡新路原路改造提升工程,对既有道路进行路面病害处理、基层补强和沥青面层加铺,同步完善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及路缘石等附属工程。
改造里程:4.342公里,道路宽度9米。
改造路面面积:约39078平方米,按路线长4342米乘以宽度9米测算。
主要产出:形成改造提升后的县道蔡新路4.342公里,****开发区区域公路通行条件。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中心)
联系人:杨康
联系方式:0543-****828
5.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刘绪熹
联系方式:199****7635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
******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建设单位:********中心)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