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吨/年脱芳烃溶剂油建设项目(一期)

审批
山东-淄博-临淄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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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0610652樊在锋
朱玉超**省**市**区
**省**市**区齐鲁化学工业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50万吨/年脱芳烃溶剂油建设项目(一期)
2018版本:033-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等提炼原油、煤制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C2511-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省**市**区 **省**市**区金岭回族镇西首,清源石化新厂区内。
经度:118.165620 纬度: 36.797240****环境局
2020-05-25
淄环审〔2020〕47号****
2017-12-279700
120****
913********0610652****
913********0610652**鲁控****公司
MA3NLM2Q32020-06-01
2026-07-022026-08-31
2026-09-232026-10-28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4480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单元装置包括1套21万吨/年石脑油加工装置和1套4万吨/年白油加工装置。二单元装置包括1套21万吨/年石脑油加工装置和1套6万吨/年白油加工装置。一单元装置包括1套21万吨/年石脑油加工装置和1套4万吨/年白油加工装置。二单元装置包括1套21万吨/年石脑油加工装置和1套6万吨/年白油加工装置。
规模不变,因原料不足,本次仅验收二单元内容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拟建项目采用精密分馏生产工艺,以蒸汽及配套2台导热油炉(400万大卡+800万大卡)作为热源,对加氢石脑油和白油切割分离,年生产13种不同型号的脱芳烃溶剂油,合计产能50万吨/年,同时配套建设公辅储运工程。其中两套石脑油加工装置完全相同,每套装置采用加氢石脑油21万吨作为原料,通过常压精密分馏生产工艺,生产7种脱芳烃溶剂油,单套装置产品产能为21万吨/年。两套白油加工装置有所不同,一单元白油加工装置采用1#白油4万吨为原料,通过减压精密分馏方式,生产4种脱芳烃溶剂油(合计产能2万吨/年),一单元减压精馏塔底油2万吨进入二单元白油加工装置进一步分馏;二单元白油加工装置采用1#白油3万吨、5#白油1万吨以及一单元底油2万吨为原料,通过减压精密分馏方式,生产6种脱芳烃溶剂油(合计产能6万吨/年)。项目采用精密分馏生产工艺,以蒸汽及配套2台导热油炉(400万大卡+800万大卡)作为热源,对加氢石脑油和白油切割分离,年生产13种不同型号的脱芳烃溶剂油,合计产能50万吨/年,同时配套建设公辅储运工程。其中两套石脑油加工装置完全相同,每套装置采用加氢石脑油21万吨作为原料,通过常压精密分馏生产工艺,生产7种脱芳烃溶剂油,单套装置产品产能为21万吨/年。两套白油加工装置有所不同,一单元白油加工装置采用1#白油4万吨为原料,通过减压精密分馏方式,生产4种脱芳烃溶剂油(合计产能2万吨/年),一单元减压精馏塔底油2万吨进入二单元白油加工装置进一步分馏;二单元白油加工装置采用1#白油3万吨、5#白油1万吨以及一单元底油2万吨为原料,通过减压精密分馏方式,生产6种脱芳烃溶剂油(合计产能6万吨/年)。。
工艺不变,因原料不足,本次仅验收二单元内容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分类处理及综合利用工作。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强化生产装置区、罐区、污水管线、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仓库等区域的防渗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清洗废水、循环排污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中石油类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污染因子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要求。 (二)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燃气导热油炉烟气。项目配套建设的两座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配套高效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措施,烟气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置区、罐区、装卸区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定期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罐区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一2019)要求,白油加工装置产品蒸汽压较小,采用固定顶罐加氮封储存;石脑油加工装置的轻组分依托正本物流现有球罐储存,其他液体物料采用内浮顶罐储存;装车区依托正本物流油气回收设施。VOCs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排放值要求。 (三)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项目运营期间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导热油、废润滑油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一)已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分类处理及综合利用工作。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强化生产装置区、罐区、污水管线、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仓库等区域的防渗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防渗材料见附件。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清洗废水、循环排污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中石油类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污染因子满《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要求。 (二)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导热油炉废气。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配套高效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措施,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置区、罐区、装卸区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定期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罐区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一2019)要求,白油加工装置产品蒸汽压较小,采用固定顶罐加氮封储存;石脑油加工装置的轻组分依托正本物流现有球罐储存,其他液体物料采用内浮顶罐储存;装车区依托方宇的油气回收设施。VOCs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排放值要求。装卸车废气措施依托单位变化。装卸车废气处理****公司,****公司,措施由冷凝+油气回收改为冷凝+油气回收+RTO焚烧。环保措施更优化。 (三)本项目装置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音先进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有效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经监测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果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未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四)项目运营期间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导热油、废润滑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装卸车废气措施依托单位变化。装卸车废气处理****公司,****公司,措施由冷凝+油气回收改为冷凝+油气回收+RTO焚烧。环保措施更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五)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六)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按报告书要求,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落实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八)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该装置已经填报排污许可,安装在线系统。本项目一期污染物排放量满足环评总量要求。主要风险源安装预警和检测装置,依托方宇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足够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在方宇厂区总排口设置切断装置: 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设立了管理制度。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并设置环保宣传栏,危废间、排污口、事故水池等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均不变,因原料不足,本次仅验收二单元内容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38.952 2.15 0 0 0 41.102 2.15
22.75 0.95 162 0 0 23.7 0.95
3.11 0.144 21.6 0 0 3.254 0.14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5.6 0.156 20.82 0 0 5.756 0.156 /
22.32 1.55 69.262 0 0 23.87 1.55 /
2.24 0.188 8.01 0 0 2.428 0.188 /
77.953 35.61 114.87 0 0 113.563 35.6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0000m3/d污水站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直接排放标准要求,****处理厂协议标准 10000m3/d污水站,污水处理工艺“格栅+平流隔油池+集水池+调节均质罐+一级气浮池+二级气浮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芬顿氧化池+三沉池+BAF曝气生物滤池+V型滤池+消毒池+**池”。 由验收监测数据可知,****处理站8月15日-16日平均值为COD44.3mg/L、悬浮物59.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6.4mg/L、氨氮6.7mg/L、石油类1.4mg/L、硫化物未检出,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直接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要求,****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导热油炉烟气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 《关于印发**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8〕127号)要求 800万大卡导热油炉,采用外购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 验收监测期间,导热油炉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最大浓度情况分别为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17mg/m3、颗粒物:≤2.0mg/m3、林格曼黑度<1,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音先进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音先进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有效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3dB(A),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项目运营期间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导热油、废润滑油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项目运营期间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导热油、废润滑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生活垃圾:收集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落实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主要风险源安装预警和检测装置,依托方宇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足够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在方宇厂区总排口设置切断装置: 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设立了管理制度。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装卸车废气处理****公司装卸车废气处理****公司,****公司,措施由冷凝+油气回收改为冷凝+油气回收+RTO 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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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装卸车废气处理****公司装卸车废气处理****公司,****公司,措施由冷凝+油气回收改为冷凝+油气回收+RTO 焚烧。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淄环发〔2019〕135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二氧化硫总量指标按照1:3的比例调剂22.62吨,氮氧化物、颗粒物总量指标按照1:2的比例分别调剂15.08吨、3.02吨,该指标可从****公司关停项目(2017年结构减排)剩余减排量中调剂获得。 本项目VOCs总量指标按照1:3的比例调剂130.92吨,该指标可从******公司关停项目(2017年结构减排)剩余减排量中调剂获得。****公司剩余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1815.34吨、氮氧化物1468.28吨、烟(粉)尘1578.662吨、VOCs 32.941吨,******公司剩余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220.413吨、氮氧化物17.19吨、VOCs 161.13吨,均可满足调剂要求。已经落实,关停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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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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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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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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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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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