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矿区(整合)金矿资源开发利用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山东-烟台-莱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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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金****公司焦家**(整合)金矿**开发利用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鲁环审〔2026〕117号

**黄金****公司焦家金矿:

你单位报送的《**黄金****公司焦家**(整合)金矿**开发利用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市,建设内容为尾矿浆及尾矿库回水输送管线各2条(1用1备)、初期坝、一期及二期排洪系统、坝面与坝肩排水设施、干尾矿堆筑工程、监测设施、防渗设施及工业场地(含尾矿堆棚、浓密机、回水池、回水泵站及压滤车间等),其中管线长度为每条15.1千米。项目建成后,设计入库尾矿量为320.36万吨/年,总库容11468万立方米,为二等库;服务年限约46.4年,采用干堆方式堆存尾矿。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代码为****。项目选址位于**市**市朱桥镇重点管控单元(ZH370****0015)及朱桥镇一般管控单元(ZH370****0011),符合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做好本批复列出的重点工作后,项目建设可以满足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策标准要求。我厅原则同意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配备足够的洒水车、清扫车、防风网等防尘、抑尘设施,实施尾矿库边坡绿化,并在大风及重污染天气时暂停产尘作业,确保施工期间及后续运营期物料运输、装卸过程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使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并全部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新能源或满足排放标准要求的施工车辆;上述机械及车辆均应加强维护管控,确保尾气排放达标。

(二)实施污废水分类分质处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用于洒水抑尘等;两类废水均不得外排。运营期溢流水、压滤水和渗滤水通过收集管道进入回水池收集后返回选矿厂全部回用,回用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要求;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用于库区洒水抑尘,回用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要求。

(三)有效防控噪声污染。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处理,工地临近民房处应搭建临时声屏障;运营期应对回水泵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建筑施工废物全部用于尾矿库坝体建设;选厂产生的尾矿通过输送管道排至尾矿库,与经压滤车间压滤脱水后、回水收集池清理产生的少量泥沙一并堆存。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全部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机械车辆运行维护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铅酸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应依托焦家**危废间分类分区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予以利用处置。

(五)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尾矿库、回水池、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防渗处理,根据设计加强库底及坝内坡的防渗措施,防止废水渗漏情况发生。充分做好尾矿输送管道、回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杜绝因管道老化、破裂等原因造成的污水渗漏,确保尾矿库输送系统衔接良好;定期检查尾矿库各项设施的运行状况,保持库区排洪系统完整性与有效性;严格按照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和要求,对项目各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别按照对应防渗层的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和运行期均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要按照《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740—2015)规定,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问题整治。要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开展项目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对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同时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加强日常生产运行管理和尾矿库巡检,确保尾矿库环境安全。

(七)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要求。施工期应在靠近生态保护红线处设置2.5米高彩钢夹岩棉隔声防尘隔板围挡,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表土返还,恢复原有地表地貌,减少生态破坏。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编制《尾矿库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尾矿库生态环境管理,采取坝体边坡植被绿化、防治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推进尾矿库运营期和闭库期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尾矿库服务期满后,应通过土地复垦措施逐步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

(八)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落实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环境跟踪监测和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优化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期间,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优化调整;要定期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切实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督指导。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生态环境影****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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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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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