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锅炉节能改造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调试日期及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锅炉节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团林镇黄海十路与坪南路交汇向东100米**
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概况:
1、环评编制时间:2026年06月;
2、环评批复时间:2026年08月03日;
3、环评批复文号:****;
4、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淘汰现有1台25t/h低效蒸汽锅炉,利用现有锅炉房,新上1台35t/h高效蒸汽锅炉,燃料用量及来源不变,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及规模不变。
环保设施内容:
废气:本项目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废水: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脱盐水站浓盐水、锅炉排污水,新增废水经厂区污水收集池收集混合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公司****开发区****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小龙王河。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
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噪声的主要为机械运转及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通过采取车间密闭、合理布局、隔音、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2026年10月01日-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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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葛祺昌
通讯地址:****经济开发区团林镇黄海十路与坪南路交汇向东100米**
公示日期:2026年10月01日-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