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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30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9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902
传 真:0536-****734
通讯地址:**市潍****西街750号
邮 编:26102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1 | 新能源商用轻量化结构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省****经济开发区北宫街8901号(崇敬智慧产业园内) | **** | **杰安****公司 |
| 2 | 年产20万平方米金属隔断板、5万平方米木制板项目 | ****经济开发区**西街与银河路交叉口西100米北博瑞新材料产业园内 | 翊翎建筑****公司 |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