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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0-29
| 项目名称 | 华电(****公司**市湖屯镇董庄铺一街、董庄铺二街及西穆河村交流侧5065kW(直流侧5958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湖屯镇董庄铺一街、董庄铺二街及西穆河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5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邢涛 |
| 联系人 | 张超 | 联系电话 | 135****555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519.5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位于**省**市**市湖屯镇董庄铺一街、董庄铺二村、西穆河 村(台区编号;自投变压器)房屋产权属于村农户,利用村民尹燕广、 赵民、尹桂花、赵宗泽等,共计约150户房屋及院落。建设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直流侧容量5958kWp,交流侧容量5065kW,容配比1.182:1。 安装8275块720Wp太阳能组件,选用20kw、25kw、30kw、336kw 40kw、50kw逆变器,400KVA变压器。年发电量约为656.05万度。消纳 方式全额上网。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要求。依托的建筑 为合法建筑,尚未开工建设。华电(****公司对备案项目 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本公司承诺该项目不存在拆分项 目备案情况。注:交流侧容量应小于直流侧容量,容配比为直流侧容 量:交流侧容量,范围约为1.1:1-1.25:1之间。备案后在开发建设和电网 接入过程中,出现****公司自行承担。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回收 | ||
| 承诺:**** 邢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邢涛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