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分局关于2026年4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龙口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4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06

通讯地址:**市裕龙****管委会三楼318室

邮 编:26571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丙烯腈出厂流程优化项目

**省**市**市**裕龙石化产业园2#岛

****

******公司

建设裕龙石化厂区至裕龙储运红线外1m处的 DN250丙烯腈装船管线、DN150丙烯腈循环管线和 DN150气相返回管线以及丙烯腈冷却器、装船泵等配套公辅设施。

废气:施工期废气来源于运输建筑材料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建筑工地应做到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洒水清扫保洁、道路硬化处理。土方工程作业时,须采取湿法作业,配备洒水降尘设备,落实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国二及以上标准。

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作业机械。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对施工阶段噪声的要求。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对于必须使用的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尽量降低其噪声辐射强度。

废水: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收集处理措施,****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管道运营期间,采用密闭输送,无废水产生。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料及时收集,无法回收利用的废料委托当地职能部门有偿清运。废油漆桶、废漆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中人员和车辆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施工中作到分段施工,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植被滥砍滥伐。严格控制项目占地范围的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应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防止被暴雨径流带入水体,影**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