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分局关于2026年3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山东-烟台-龙口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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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3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6年3月13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3日-2025年3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5-****206

通讯地址:**市裕龙****管委会三楼318室

邮 编:26571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公司液氨球罐及装卸系统优化项目

裕环报告表〔2026〕2号

2026-3-13

附件:裕环报告表〔2026〕2号-****公司.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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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