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于里镇巷子村66.6亩土地3年期经营权
围观数:14| 项目标题 | **县于里镇巷子村66.6亩土地3年期经营权 | ||
| 所属乡镇 | 于里镇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 项目类型 | 土地经营权 | 项目编号 | **** |
| 当前价格 | 9.99万元 | 保证金 | 0.3万元 |
| 开始日期 | 2026/10/26 9:00:00 | 截止日期 | 2026/11/3 17:00:00 (8天6时5分10秒) |
项目简介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 **县于里镇巷子村66.6亩土地3年期经营权 | 9.99万元 | 9.99万元 | 2026年10月26日至 2026年11月3日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县于里镇巷子村集体经济组织 | ||||||
| 住 址 | **县于里镇巷子村 |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县于里镇巷子村66.6亩土地3年期经营权 | ||||||
| 所在地 | **县于里镇巷子村 | |||||||
| 标的明细 | 标的四至 | **:东窑头至法庄路 | ||||||
| 西至:机耕路 | ||||||||
| 南至:路 | ||||||||
| 北至: 东窑头地 | ||||||||
| 坐 落 | **县于里镇巷子村 | |||||||
| 土地权属 | □国有 ◆集体 | |||||||
| 土地性质 | ◆耕地 □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 | |||||||
| 原承包 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 标的简介 | 该处标的位于**县于里镇巷子村东,拟转出面积约66.6亩,拟转出期限为3年。已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确认,镇政府同意。 |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 转让行为 批 准 | 批准单位 | **** | ||||||
| 批准内容 | 同意**县于里镇巷子村66.6亩土地3年期经营权项目,交由**县****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 |||||||
| 估价依据 | 估价机构 | **县于里镇巷子村经村理事会议、党员大会和成员(股东)大会或代表会议。 | ||||||
| 估价日期 | 2026年10月9日 | |||||||
| 估价结果(万元) | 9.99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99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一年一付) | |||||||
| 与转让相关 | 1.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间,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 2.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间,不能给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 3.受让方须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金额(元) | 5000 |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定于2026年11月3日前交至巷子村集体经济组织; |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 交易方式 | ****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 | |||||||
| 收费标准 |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 |||||||
| 图片资料 | ||||||||
|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郑女士 |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0633—****007 | ||||||
| 地址 | ****服务大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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