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豆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853
通讯地址:****服务局****分局窗口
邮 编:264211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豆制品生产项目 | **省****开发区草庙子镇**北路38-3号 | **** | ******公司 | 项目投资100万元租赁****公司现有厂房建设豆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外购黄豆、凝固剂等经清洗、筛选、磨浆、蒸煮、定型、分装等工艺,从事豆制品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豆制品100吨。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260天,实行单班工作制,每班8h。 | 1、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输排至******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经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的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熏制过程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焦糖烟气;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以及车间异味等。项目车间密闭,卤煮过程卤煮锅加盖密闭,熏制过程在密闭熏制机内进行,豆渣库密闭,豆渣产生后加盖包装桶封存,随产随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整体处于封闭状态,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