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供电段胶新线郯城、临沂东、莒县网电工区生产生活设施整治补欠物资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胶新线**、**东、**网电工区生产生活设施整治补欠物资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司****胶新线**、**东、**网电工区生产生活设施整治补欠物资采购(项目编号:****),****小组评审,现公示成交候选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成交候选人
1 地砖、墙砖采购

****

2 吸顶灯采购

**瑞****公司

3 贴面装饰门采购

****公司

4 电力线材采购

流标

5 涂料墙漆采购

**瑞****公司

二、公示期

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3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采购人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朝城路2号己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532-****7360

电 子 邮 件 :****@139.com

五、其他公示内容。

无。

2026年10月30日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