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招远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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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6-10-29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771(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中心

邮 编:265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广核**核岛安装项目部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

**市崔家河以北、****园区一路以东,公司中广核**核岛安装项目部租赁厂区,探伤室拟建设于1#厂房内东侧中间偏北

****

**丹****公司

项目需建设探伤室、操作室,以及暗室、评片室;拟购置4台X射线探伤机,****公司生产的小管径管道等产品,检测工件最大规格为直径60mm,长度8m、壁厚9mm,不用于探伤室外其他地点质保性质的日常工业探伤;不进行探伤检测时,探伤机贮存于探伤室内。

1.严格按照《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22)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落实探伤室实体屏蔽。2.在探伤室醒目位置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标志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3.落实探伤室开关联锁装置、急停设施、警示设备、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监视和通讯设备等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做好探伤机、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的维护、维修,建立维护、维修档案,确保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安全有效。4.建立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对X射线探伤机在贮存、使用现场的管理,防止发生射线机的被盗、丢失。5.制定并严格执行辐射环境监测计划。配备携式X-γ剂量率仪,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监测数据。6.开展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年度评估,每年1月31日前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年度评估报告。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