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盘街道原高相谦村旧址北侧空地(现**小区一期西北角)(以下简称“地块”)位于**市**县临盘街道**小区一期西北角,总占地面积4212.32m2(6.3185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6.772873°,北纬37.213423°。
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草地、****基地,现****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原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为此,****办事处委托****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在第一阶段调查中,通过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知情人员访谈,综合整理分析,地块周边有高污染企业,不能排除该企业对调查地块土壤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所以项目组于2026年8月开展了第二阶段初步调查采样工作,****实验室分析结果,出具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026年10月9日,****环境局******局召开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项目组完善了报告内容,并进行了补充监测,最终完成本报告。
本次调查共计布设土壤监测点位5处,其中4处地块内监测点,1处地块外对照点,采集31个土壤样品(含4个平行样品);共计布设5口地下水采样井,其中4处地块内监测点,1处地块外对照点,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品)。
根据监测结果,调查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中铬(六价)、VOCs项目、SVOCs、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烃(C6-C9)均未检出,重金属(除六价铬外)、pH、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的浓度范围与对照点浓度范围基本处于同一水平,无明显异常。重金属(除六价铬外)、石油烃(C10-C40)的检测结果满足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检测结果均满足参照的**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附录A表A.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除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钠外,其余检测项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超标因素主要由于自然因素导致,所在区域内的地下水不做生活饮用水使用,满足后期开发利用的条件。对照点处东**村现有水井硝酸盐氮超标,与受到地面农业源污染和植被腐殖污染的因素有关。
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至该阶段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