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关于2026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德州-临邑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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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11-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1月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578

电子邮箱:lyxhjbhjhpk@dz.****.cn

通讯地址:****服务局四楼402室

邮 编:251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有机污泥**化利用及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

**省**市**县临南 镇 夏口工业园东首 ****厂区内

****

德****研究所有限公司

****在**省**市****工业园****公司厂区内建设有机污泥**化利用及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污泥基生物质颗粒燃料70000吨。该产品供给具备生活垃圾焚烧、燃煤锅炉等企业作为补充燃料使用,不作为生物质燃料外售。

1、保持干化车间负压,对产生的臭气进行密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确保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恶臭气体排放标准值要求。破碎粉尘经车间密闭收集后,汇至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相关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加强车间通风及设备维护保养,采用密闭车间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氨、硫化氢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3、污泥及生物质辅料及成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破碎工序采用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治理,经收集后回用于发酵干化工段,确保满足《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8.15实施)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