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扩建增加一条苹果汁、梨汁、樱桃汁等 NFC 果汁加工生产线的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扩建增加一条苹果汁、梨汁、樱桃汁等 NFC 果汁加工生产线的项目
地点:项目位于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园6#厂房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现有项目主要生产果酱,年产4800吨,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新增投资2000万元建设****扩建增加一条苹果汁、梨汁、樱桃汁等NFC果汁加工生产线的项目,项目位于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园6#厂房,项目购置鼓泡清洗机、破碎机、打浆机、榨汁机、UHT杀菌机、无菌灌装机等设备,经清洗、破碎、压榨、打浆、杀菌、灌装、入库等生产工序,可年产NFC果汁6000吨。
我司于2025年9月委托****编制《****扩建增加一条苹果汁、梨汁、樱桃汁等NFC果汁加工生产线的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11月19日取得该报告表批复(栖环报告表[2025]23号),2025年12月25日按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首次申领,并于2026年4月3日通过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证书编号:****0600MADAE61J4D001W);本次验收范围为****扩建增加一条苹果汁、梨汁、樱桃汁等 NFC 果汁加工生产线的项目,项目主体工程、配套环保设施已按环评文件及审批要求建成,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依法组织开展该项目的竣工环境报告验收工作。现有项目不纳入本次竣工验收监测范围,但本次验收同步完成现有项目排放合规性检测,核查现有项目是否符合环评及排污许可排放标准,不影响本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潘经理180****6536
邮箱:panqifeng@fruitlink.****.cn
注: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