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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动用和处置砂石**有关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6〕38号)文件要求,现对****提交的《**市地铁7****停车场项目(B地块)一期砂石**利用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地铁7****停车场项目(B地块)一期
(二)建设单位:****
(三)编制单位:****研究院
(四)设计单位:****集团****公司
(五)具体位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墨城路以东、孔 雀河四路以南、营流路以西、规划三十六路以北,分属于**街道营东村、潮海街道刘家西流村。
(六)建设内容:用地面积为115215.00m2,总建筑面积9364.07m2,地下建筑面积为876.45m2。
(七)砂石动用情况:
经估算:1)项目施工期间总挖方量300943.2m3,其中砂石**自然方量为:136833.2m3(强风化岩:20526.7m3、中风化岩31470.7m3、微风化岩84835.8m3;2)项目施工期间自用砂石**量为:148921.2m3。
项目自用量大于项目总开挖量,不存在砂石**外运。
二、有关说明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地址。
公示期限:2026年11月3日-11月5日
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0532-****1760
通讯地址:山****经济开发区长广路943号L楼609室
******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