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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6年11月03日我局拟对****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04日-2026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方式:电话:196****8807电子信箱:****@163.com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邮编:276600
建设地点详细地址:十字路街道西环路中段****商贸有限公司2号厂房1楼)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单位名称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 1 | ****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 **信达****公司 | 2026-11-04 | 2026-11-10 |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钢化玻璃生产设施、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总占地面积3780m2,总建筑面积3780m2。项目预计于2026年9月投入生产,投产后全厂可形成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的规模。项目职工定员40人,全年生产时间300天,采用一班制,10h/班,年工作3000h。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