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持屋顶光伏“四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需求
采购人:****
采购设备:****自持屋顶光伏项目“四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设备服务对象:设****公司的海西客车、****卫生院、碧乐汇、****中心、****幼儿园屋顶光伏项目,满足电网运行“可观、可控、可调、可测”要求。
一、功能要求:
满足电网运行“可观、可控、可调、可测”要求。需按照电网要求对接电网完成电网调试验收并接入电网终端,后续可按电网要求调整相关参数设置。
二、关键性能参数
1. 具备无线通信、传输层加密(TLCP)、运动传输、AGC/AVC调节功能。
2. 通过无线网络与电网调度主站通信;通信规约采用DL/T634.****.
3. 满足电网对直采直控设备选型要求,能通过电网通信通道及AGC功能调试,并能根据电网要求后续进行相关参数调整。
三、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金额上限:设备品牌采用市场一线品牌(如:**电子/积成电子/国网智能等),485通讯线、电线等均采用国标优质电线,报价上限为3.5万元。
四、工期及设备保修服务期限:工期1个月,设备服务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后2年。
五、验收标准:满足电网运行“可观、可控、可调、可测”要求。必要的线缆保护套管及设备保护箱等。通过电网验收调试.
六、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采购所需求的服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确定采购单位方式:**阳光采购平台,公开竞价采购。
八、报价格式: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报价格式见报价函及报价清单(投标单位需完整填写报价函及报价清单并加盖印章)、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本合同执行税率13%。
九、付款方式:供货方将货物运输至采购方指定地点,采购方货物验收合格后,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一个月后,经采购方对整体系统运行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额的 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二年,在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条件下且供货方履行质保义务,一次性无息支付。
十、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如控股、管理关系、亲属关联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公司、总分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的情形。
| 公告PDF:无 | 其他附件:****自持屋顶光伏项目“四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服务需求及报价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