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2026年11月4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东营-垦利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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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斜174井

刘王村东南约820m处(不在黄河滩区内)

********中心


****公司


本次新钻河斜174井1口,设计钻深3495.46m,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若试油后无油气**可开采,则按照《油气田开采废弃井永久性封井处置作业规程》(GB/T 43672-2024)中封井规范进行退役封井处置;若油气**可开采,****油田****集团****公司产能开发方案中,并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另行评价。

1、废气:施工现场和道路采取洒水措施、施工现场周围采取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遮盖等措施;车辆不要装载过满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措施;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原材料运输、堆放要求遮盖;及时清理场地上弃渣料,采取加盖防尘网、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出口设置清洗平台,防止车辆带土上路;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管理。若伴生气测试放喷达到燃烧条件后,则使用点火装置进行点火燃烧,减少伴生气冷放空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若未达到燃烧条件的少量废气则无组织挥发,减轻期井场无组织挥发废气影响;加强储罐的密闭管理,避免出现孔洞、缝隙,定期检查呼吸阀的定压以保证符合要求;采出液收集过程采用密闭收集,装载时采用顶部浸没式装载,出料管口距离罐底部高度需小于 200mm,减少非甲烷总烃排放。

2、废水: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拉运至牛 25 联合站,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无外排;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厕所,施工结束后生活污水由第三方清运处理。

3、固废:钻井过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理工艺,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和岩屑委托专业单位按照《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461-2026)相关要求进行收集和处理;考虑到地质未知性,如钻进过程中因地层、地质和油藏的变化,避免钻井异常发生,可能会使用合成基泥浆,如若使用合成基泥浆钻进,产生的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岩屑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备保养、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在井场危废贮存点内暂存,统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1座,占地10m2,位于井场西侧。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合理布局钻井现场,尽量远离居民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支垫,高噪声设备设隔声屏障,场界设隔声屏障。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的噪声排放标准限值(昼间 70dB(A),夜间 55dB(A))。

5、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6、生态影响: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井场临时占地面积;区域施工现场尽量适时洒水,减少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

7、封井期影响:闭井期主要包括井场设备拆除、井口封堵、井场清理等,闭井施工中采取降尘措施,对地面设施拆除、井场清理等产生的部分废弃建筑残渣,进行集中清理收集后外运规范化处置。

8、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2

年维修喷涂3000辆汽车项目

**省**市**区胜坨镇永莘路以南、二排路以东

******公司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市**区胜坨镇永莘路以南、二排路以东,本项目租赁**市****公司现有厂房,不新增用地,总占地面积14071.1m2,其中维修车间占地面积5180m2,建筑面积5180m2;办公楼占地面积580m2,建筑面积1740m2;**喷砂房占地面积150m2,建筑面积150m2;**喷漆房占地面积150m2,建筑面积150m2;拟购置电焊机、气割机、等离子切割机、喷砂机等设备,原料为水性漆、圆钢、方管、焊丝、液压胶管、螺母螺栓等,主要工艺流程包括拆解、检修、喷砂、喷漆晾干、组装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维修喷涂3000辆汽车的生产规模。

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维修喷涂过程产生的焊接废气、切割废气、喷砂废气、涂灰打磨及晾干废气、喷漆和晾干废气。焊接废气、切割废气、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涂灰打磨及晾干废气、喷漆和晾干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未经收集部分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汽车修理与维护(O8111)中浓度及速率限值要求(VOCs:50mg/m3,2.0kg/h);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须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控制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1.0mg/m3)。

2、废水:本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旱厕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固废:严格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临时堆放点或贮存设施。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水性漆渣、废砂纸、废旧零部件、废砂、废水性漆桶、焊接烟尘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间,并委托相关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造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25m2,贮存能力20t。危险废物为废原子灰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劳保手套及废抹布、废过滤棉、废原子灰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电焊机、等离子切割机、激光切割机、喷砂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75-8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5、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环境应急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6、其他要求: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管理台账;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排污许可制度;定期公开环保信息,落实自行监测计划。

7、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