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00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路以西,金银二路以南 | ||
| 年限: | 30.0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4001 | ||||||
| 投资强度: | 36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4.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6BA0080 | ||
| 起始价: | 154.2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11月04日 至 2026年11月23日 到 ****规划局****分局2001房间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11月04日 至 2026年11月23日 到 ****规划局****分局2001房间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1月23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11月24日 10时00分在**市公共**交易网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拍卖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 ****号宗地出让后,竞得企业1个月内****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 ****号宗地出让后,竞得企****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与****管理委员会签订包含开竣工、投达产、能耗、环境、水保等内容的 “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履约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该项目用地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2.94万元/吨标准煤,税收≥15万元/亩,其他“标准地”控制指标参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日自然资发〔2020〕14号)中的工作职责,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为准。 5. ****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6〕144号)的有关内容,办公、研发、展厅、宿舍、食堂等附属设施用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路59号
联 系 人: 用地服务科
联系电话:0633-****921
开户单位:****规划局
开户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370********000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