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6-11-0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983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电子邮箱:****@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20000吨/年环保型油品助剂新材料项目 | **省****工业园北二路以北,东五路以西,****现有厂区内西侧的1#罐组 | **** |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用现有储罐及装卸设施,以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硝酸异辛酯、高沸点芳烃等为原材料,采用调和的生产工艺,年产20000吨环保型油品助剂新材料(5000吨/年柴油降凝剂、15000吨/年十六烷值改进剂),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项目利旧****现有12000吨/年环保新材料项目一台200m3粗油酸储罐改为十六烷值改进剂调和罐,一台100m3精制油酸储罐改为柴油降凝剂调和罐,一台100m3甘油储罐改为高沸点芳烃溶剂储罐,一台100m3粗油酸储罐改为甘油储罐,除甘油外其余12000吨/年环保新材料项目产品均在罐区内有同物料储罐,现有项目产能不变,仅增加周转次数。 | ******公司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清罐产生的废气经管线收集后引入导热油炉燃烧,导热油炉停炉时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高18m、内径0.65m排气筒DA001排放。 运营期,储罐呼吸及调和废气经管线收集后引入导热油炉燃烧,经高18m、内径0.65m排气筒DA001排放,导热油炉停炉时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确保有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 3535-2019)要求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监测梯等。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洗罐废水一起依托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绿洲****公司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营期,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初期雨水,不产生能生产用水。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安装、调试时间,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25)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内现有环卫设施,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清罐底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废料收集后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理。运营期,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包装桶、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带内衬包装袋密闭存放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VOCs的排放总量控制在0.1927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