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汽车站)车用柴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一个包采购。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 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1.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成品油批发备案材料;
3.1.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无不良记录;
3.1.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2报名材料
3.2.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4. 同时具备以下任一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批发备案材料。
3.3采购预算:460000元
四、报价方式及时间
1.报价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携带报名材料(上述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价或邮寄报价,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2.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9时
3.地址及联系方式:**省******办事处鹤伴二路888号铝谷大厦东塔楼2519室收,电话:189****7345(梁)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