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19-3油田12口调整井工程

审批
山东-烟台-蓬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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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1-04

项目名称 PL19-3油田12口调整井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市附近的渤海中**海域PL19-3油田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789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刘小刚
联系人 王超 联系电话 022****1697
项目投资(万元) 49563.2 环保投资(万元) 99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4-0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50 海洋矿产**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项中海洋油气勘探工程;不在环境敏感区内且排污量未超出原环评批复排放总量的海洋油气调整井工程;为油气开采工程配套的海底输水及输送无毒无害物质的管道、电(光)缆原地弃置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 PL19-3油田12口调整井工程位于PL油田群(**省**市**区附近的渤海中**),本次拟在PL19-3WHPH实施12口调整井(8口生产井,4口注水井)。 本次工程投产后PL油田群最大产量为:液132181立方米/天(2032年);油17829立方米/天(2027年);生产水立方米/天121283(2037年);天然气800000立方米/天(2027年)。 PL油田群总处理能力为:液133900立方米/天;油20000立方米/天;生产水129600立方米/天;天然气****000立方米/天,满足工程投产后处理要求。 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锅炉、发电机组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设备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和船舶产生的废气采取使用污染物排放合格的船舶及硫含量合格的船用燃油措施后通过船舶排气管道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平台生活污水采取通过平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措施后通过管线排放至海洋环境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运行期含油生产水通过生产水处理装置达标处理后回注地层。 施工期洗井废水返回工艺流程,处理合格后回注地层
固废 环保措施:
1.非油层段钻井液(1436立方米)、非油层段钻屑(1918立方米)在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后排海。2.非油层段钻井液最大排放速率不超过35立方米/小时。非油层段钻屑最大排放速率约为46.87立方米/天。 将油层段钻井液、油层段钻屑、生产垃圾、生活垃圾等收集至专用垃圾箱,通过船舶运回陆地处理。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施工期:施工期油层段钻井液、油层段钻屑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均运回陆地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平台/船舶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海。钻完井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非油层段钻井液、钻屑的排放速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2.运营期: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外排;新增生产垃圾全部运回陆地处理。
承诺:**** 刘小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小刚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3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