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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年版)》的通知
济财采〔2026〕37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财政局:
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效能,****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采〔2026〕17号),结合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我们对2024年版指导性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
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应当对照《指导目录》、改革重点任务和工作实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准****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支出规模,该类支出原则上不得高于上年水平,2027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统一按照2026年版《指导目录》执行。
二、施行时间
本《指导目录》自2027年1月1日施行。
附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年版)》
****财政局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