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O靶材所用氧化铟粉
制备技术及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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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招标人ITO靶材生产业务的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能力,降低氧化铟粉采购成本与供应链风险,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成熟技术实力、可提供成套设备及全流程落地服务的供应商,完成氧化铟粉制备技术引进与生产线建设,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氧化铟粉是制备**度ITO靶材的核心原材料,粉体的纯度、粒度、形貌等指标直接决定ITO靶材的最终性能。招标人依托现有ITO靶材产业布局,计划建设自主可控的氧化铟粉制备生产线,通过采购经过实际生产验证的成熟技术与配套设备,实现核心原材料的稳定高质量供应。
本次采购为“技术转让+成套设备供货+配套技术服务”一体化采购,不接受仅提供单一设备或单一技术的投标,具体采购内容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采购类别 | 核心内容 | 备注 |
| 1 | 制备技术转让 | 经过实际生产验证的氧化铟粉制备工艺包、全流程操作参数、质量管控方法、岗位操作规范 | |
| 2 | 成套生产设备 | 覆盖铟原料预处理、氧化反应、粉体后处理、全流程的主机设备、辅机设备、控制系统、连接管线 | |
| 3 | 环保配套设施 | 生产过程配套的废气、废水、固废处理设施,满足项目所在地环保排放要求 | |
| 4 | 全流程技术服务 | 配合项目环评编制、设备安装指导、操作培训、联调联试、量产爬坡支持 |
建成运行稳定、质量可控、环保合规的氧化铟粉制备生产线,生产出的粉体指标可满足ITO靶材制备要求,实现连续稳定高质量量产。氧化铟粉质量要求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类别 | 检测项目 | 规格要求 | 单位 |
| 1 | 氧化铟粉末 | BET 比表面积 | (允许范围 8.5~11) | m2/g |
| 2 | 氧化铟粉末 | 元素杂质 | 各元素<10ppm;Si<20;总杂质<100 | ppm |
| 3 | 氧化铟粉末 | PSA 粒度 | D10<0.11;D50<0.3;D90<1.2 | μm |
| 4 | 筛上物 | 分散320目过筛 | <0.0005% | |
| 5 | 1次直行率(剩下的要回收再生) | 按投铟基准收料可直接用的粉(10次运行后平均) | >80% | |
| 6 | 外观无黑色异物 | 肉眼检测 | 浆料无漂浮物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提供有效的主体资质证明文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现场服务团队能力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人在国内无已建成并稳定运行的成熟氧化铟粉制备生产线,或无法提供生产线落地证明、现场可核验承诺的。
﹒ 不接受招标人携带自有铟锭至其已建成生产线开展氧化铟粉制备测试安排的。(注: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完全接受该条款,无需另行出具承诺)
﹒ 转让的氧化铟粉制备技术需为投标人已在实际生产中应用验证的成熟工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可直接在招标人**生产线上复制落地。
﹒ 技术内容需覆盖全流程的操作方法、工艺参数、质量管控标准,明确各环节的质量判定节点。
﹒ 投标人需对技术适配性负责,确保转让工艺生产的氧化铟粉可匹配招标人后续ITO靶材的制备工艺要求。
﹒ 提供的成套生产设备需与成熟工艺完全匹配,设备到货安装后可直接复用已验证的工艺参数开展生产,无需重新开展大规模工艺研发。
﹒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完整的设备清单,逐一明确设备规格、参数、数量、交货期、安装要求。
﹒ 环保设施需与生产设备同步设计、同步供货、同步投用,排放指标满足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的最新管控要求。
﹒ 投标文件中需单独说明环保设施的工艺路线、处理能力、排放达标情况,作为项目评审的核心参考依据。
﹒ 项目引进阶段,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提供工艺设计、产污环节、环保措施等全部所需技术资料。
﹒ 设备到货后,中标人需安排专业技术团队驻场开展设备安装指导、联调联试、操作人员培训,确保招标人团队可独立完成设备日常操作与基础维护。
﹒ 从生产线调试启动至实现连续稳定高质量量产的全周期内,中标人需提供常态化技术支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工艺、设备问题,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稳定量产交付标准
包括主体资质证明、信誉承诺、专项资格证明材料(成熟生产线落地证明、靶材行业供货证明等)。
﹒ 详细的氧化铟粉制备技术方案,说明工艺路线、产量、技术优势、质量管控体系等。
﹒ 成套设备清单,逐一列明设备参数、数量、交货期。
﹒ 环保设施专项方案,说明处理工艺、排放达标情况。
﹒ 全流程服务方案,说明配合环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量产爬坡的具体安排与团队配置。
﹒ 分项报价表,分别列明设备总价、技术转让总价、环保设施费用、配套技术服务费用,所有报价为全包价,包含运输、安装、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 报价构成说明,明确价格包含的内容与建议的支付节点。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合规性、技术可靠性、方案完整性、报价合理性、服务保障能力进行综合评审,结合现场制备测试结果,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 成熟生产线实绩与现场测试验证(40%):核验投标人已落地生产线的实际运行情况,结合招标人带铟锭开展现场制备测试的结果,评价技术的成熟度与可靠性。
﹒ 技术与设备方案合理性(25%):评价工艺路线对招标人生产需求的适配性、设备选型的可靠性、交货期的合理性、环保方案的达标性。
﹒ 报价合理性(25%):评价分项报价的清晰度、价格构成的合理性,对存在漏项、不合理高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予以扣分。
﹒ 后续服务保障能力(10%):评价配合环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量产支持的方案完整性与团队配置情况。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需在招标人规定时限内与招标人签订正式书面**协议,协议内容需严格呼应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承诺,明确技术转让范围、设备供货要求、服务内容、交付标准与双方权责。
﹒ 履约过程中,中标人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推进设备供货、技术交付、服务配合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
﹒ 项目交付标准为:生产线通过竣工验收、环保验收,连续生产出符合质量要求的氧化铟粉,达到稳定量产状态,完成全部合同义务
﹒ 投标人参与投标过程中接触到的招标人铟锭样品、生产参数、产业布局信息等,均属于招标人保密信息,投标人需严格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 中标后转让的制备技术,其知识产权归属需在正式**协议中明确,招标人享有在自有生产线上使用该技术的合法权利,中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的正常生产活动提出知识产权主张。
﹒ 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技术方案存在虚假内容,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 若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设备供货、技术转让、服务配合义务,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达到稳定量产要求,需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招标人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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