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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1-06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台头镇大坨村(三号路段9355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隋英明 |
| 联系人 | 隋英明 | 联系电话 | 134****8848 |
| 项目投资(万元) | 2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6-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母料车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为电捕,除尘设施为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非织造布车间、高分子卷材车间挤出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环保治理设施均改为二级活性炭,经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承诺:**** 隋英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隋英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