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t/年功能性食品生产****生态环境局黄河三角洲****示范区分局《关于********3000t/年功能性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3000t/年功能性食品生产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6年10月全部建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省黄三角农高区**新区中央大道以南滨六路以西大健康产业园10#厂房
联系人:鞠道永
电话:135****8669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原料清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器具洗涤废水、化验室二次清洗废水统一经管网排放至******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及******公司纳管标准。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间废气主要为原料预处理过程的称量间废气、混料间废气、挑拣间废气、粉筛间废气、提取间废气、制粒间废气、胶囊填充间废气、压片间废气、包衣间废气、灭菌室废气、内包间废气及车间内未被收集的废气。提取间废气经密闭管线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称量间废气、混料间废气、挑拣间废气、粉筛间废气、制粒间废气、胶囊填充间废气、压片间废气、包衣间废气、灭菌室废气、内包间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除尘柜除尘+空调净化机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内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臭气浓度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除尘柜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反渗透膜、不合格原料、过滤杂质、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更换;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合格原料、过滤杂质、除尘柜收集粉尘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化验室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以及《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