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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553197 | 建设单位法人:杜豪 |
| 崔立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 |
| **省**市高**高城镇**化工产业园支脉河路8号 |
| ****12万吨/年失活催化剂**再生处置综合利用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 高城镇**化工产业园支脉河路8号 |
| 经度:117.863260 纬度: 37.08338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02 |
| 淄环审〔2023〕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553197001V |
| 2020-07-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600 |
| 2152.0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55319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674606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674606R | 竣工时间:2025-12-19 |
| 2025-12-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30 |
| 2026-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1-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https://gs.****.com |
| 技术改造,厂内现有已建成生产线为催化剂再生回收生产线1条,FCC失活催化剂磁选分离生产线1条,预焙烧处理回收生产线1条,高温熔融生产线2条,催化剂处理规模为9万吨/年。已批未建FCC失活催化剂磁选分离生产线1条,处理规模为3万吨。全厂总处理规模12万吨/年。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拟将未建设的FCC磁选分离生产线改建为湿法回收生产线、湿法提铜生产线以及富氧侧吹生产线,新增2条隧道窑生产线。并对现有生产装置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能,以满足生产需要。技改项目建成后,维持总处理规模12万吨/年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受市场影响及资金限制,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增加 1 条再生生产线,新增处理规模 3000t/a,与现有再生线共同处理规模6000t/a; 2、FCC 催化剂综合利用生产线依托现有项目的1 条生产线,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及原料利用率,新上干式气流分级机,将失活催化裂化催化剂进行分级预处理之后进入原生产流程,其余工艺及生产线不进行改造,催化剂总规模仍为 30000t/a; 3、预焙烧处理回收生产线未升级改造,仍为 1 条生产线,处理规模保持现有的7000t/a,本次验收不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分析; 4、高温熔融生产线未进行改造,处理规模保持现有的50000t/a,本次验收不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分析; 5、新增1 条湿法回收生产线,处理规模为22600t/a; 6、新增1 条富氧侧吹生产线,处理规模为 3000t/a; 7、在厂区东南角**设一座危废仓库,仓库设置两套废气治理装置,一套为活性炭吸附装置,另一套为RCO 催化燃烧综合处理装置,含挥发性成分的失活催化剂原料挥发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RCO 装置处理后,经迁建后的DA001排气筒 25m排放;不含挥发性成分的失活催化剂原料储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合并进入DA001排气筒25m排放。 一期工程总处理规模11.86万吨/年。 |
| 受市场影响及资金限制,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2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11.86万吨 |
| 一条湿法生产线未上、湿法提铜生产线未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未提及 | 实际建设情况:1、再生、重生生产线:1条重生生产线、1条再生生产线未上,处置规模减少,设备数量、污染物产排量、产品产量随之减少,种类不变。 2、预焙烧生产线:由于湿法提铜生产线未建,原料减少钙硅料,产品减少含铁焙烧,其余原料仅处置量减少,种类不变。 3、湿法回收生产线:①催化剂处置规模减少,种类不变;由于部分工艺未上,原料中无重钙、萃取剂及活性炭的使用;污染物产排量、产品产量随之减少,种类不变。②设备数量及规格有所调整,但维持总处理能力不变。③钼镍矾废催化剂利用工艺未发生变化,钨钼镍废催化剂工艺本期工程未建设,钼镍、钴钼、钴钼镍废催化剂利用工艺中,回收钴和回收镍工序未上; 4、FCC生产线:整体生产工艺未发生改变,原料包装方式由槽罐车运输变为槽罐车+吨包袋两种包装方式,且失活催化剂进入干法粗选系统前新增加了干式气流分级机对物料进行预处理; 5、高温熔融生产线中:①原料中减少湿法回收生产线未上的钙铝渣和硅铝渣,以及未上的湿法提铜工艺的含铁焙砂,原料种类减少。②中频炉熔炼工艺未上; 6、富氧侧吹:未变动 7、湿法提铜和隧道窑生产线未上 |
| 受市场影响及资金限制,部分生产线未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污染防治。危废仓库挥发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RCO装置处理后,经DA001(高25m)排气筒排放。再生工序产生的过筛粉尘、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生及重生干燥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再生废气以及预焙烧工序的焙烧废气汇总后采用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工艺进行处理后,经DA002(高25m)排气筒排放。FCC磁选分离生产线、高温熔融生产线、富氧侧吹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各线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DA003、DA004、DA005(高25m)排气筒排放。湿法回收生产线中的脱油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脱油工序产生不凝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球磨上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6(高25m)排气筒排放;钠化焙烧废气经SCR脱硝+多级碱喷淋+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经DA007(高25m)排气筒排放;四级逆流浸出上料粉尘、重钙上料粉尘以及湿法提铜生产线的重钙上料粉尘均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萃取工序挥发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挥发的硫酸雾以及湿法提铜生产线挥发的硫酸雾经多级碱喷淋处理,挥发的氨经水喷淋处理后,经DA008(高25m)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生产线产生的上料粉尘、切磨粉尘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烧成废气经布袋除尘+SNCR脱硝处理后,经DA009(高25m)排气筒排放。 各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NOx排放浓度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有机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Ⅱ时段非重点行业中标准要求,富氧侧吹工序及湿法回收生产线中钠化焙烧产生的废气中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中标准要求,湿法回收生产线中挥发的氨、硫酸雾排放浓度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要求。隧道窑生产线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耐火材料重点控制区标准。 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硫酸雾及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拟建项目排水管网,规划事故水导排设施。控制事故排污。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工艺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园区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浓度****公司接管水质要求,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危废仓库设置两套废气治理装置,一套为活性炭吸附装置,另一套为RCO 催化燃烧处理综合装置,含挥发性成分的失活催化剂原料挥发的有机废气经RCO 催化燃烧综合装置处理后,经迁建后的DA001排气筒 25m排放;不含挥发性成分的失活催化剂原料储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合并进入DA001排气筒25m排放。 2、项目本期工程新上再生生产线一条。再生工序产生的过筛粉尘、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DA002 排气筒 25m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再生干燥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 DA002 排气筒25m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预焙烧工序的焙烧废气经SCR装置脱硝处理后与本项目再生车间的再生废气合并后经管道送至废气汇总处理装置,采用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工艺进行处理后,经 DA002 排气筒25m排放,再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脱油工序产生的不凝气作为湿法脱油工序燃料补充参与燃烧,湿法脱油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温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进入废气总处理装置中的双碱法脱硫工艺处理,之后经 DA002 排气筒 25m 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钠化焙烧废气经SCR脱硝处置后进入表冷除尘器降温除尘,之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合并至废气汇总处理装置中的双碱法脱硫进行处理,经 DA002 排气筒25m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Sn、Sb、Cu、Mn、Ni、Co。 3、FCC磁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25m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4、现有高温熔融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与出渣废气分别收集后进入热交换冷却塔冷却,之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入水喷淋塔,后仍由现有的 DA004 排气筒25m 排放,本工艺无变化,本次验收不予分析。富氧侧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沉降仓+两级旋风分离处理后,合并至上述整套废气处理设施(热交换冷却塔+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由现有的DA004 排气筒 25m排放,原环评DA005未建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Sn、Sb、Cu、Mn、Ni、Co。 5、配酸工序挥发的硫酸雾以及湿法回收生产线中挥发的氨合并经水喷淋处理后由DA005 排气筒 25m 排放,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氨;湿法回收生产线中的四级逆流浸出上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至DA005 排气筒 25m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排气筒编号由DA008顺延变更为DA005)。 6、湿法回收球磨上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DA006 排气筒 25m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各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有机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Ⅱ时段非重点行业中标准要求;富氧侧吹工序及湿法回收生产线中钠化焙烧产生的废气中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中标准要求;湿法回收生产线中挥发的氨、硫酸雾排放浓度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要求。 厂界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硫酸雾及氨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各项废气处理措施已落实,各废气可达标排放。 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排放浓度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处理厂处理。 |
| 根据生产试运行具体情况,对原环评排放方案进行优化,根据污染物进行排气筒合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要求、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规范地下水监控井的布设,并定期监测。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批复要求落实。 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了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分别设置了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要求、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规范地下水监控井的布设,并定期监测。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63 | 0.2722 | 0.9022 | 0 | 0 | 0.902 | 0.272 | |
| 0 | 0.084 | 0.782 | 0 | 0 | 0.084 | 0.084 | |
| 0 | 0.043 | 0.071 | 0 | 0 | 0.043 | 0.04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052 | 18.641 | 0 | 0 | 0.205 | 0.205 | / |
| 0 | 3.3882 | 12.947 | 0 | 0 | 3.388 | 3.388 | / |
| 0 | 1.8351 | 3.31 | 0 | 0 | 1.835 | 1.835 | / |
| 0 | 0.457 | 0.809 | 0 | 0 | 0.457 | 0.457 | / |
| 1 | 化粪池 | 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 | 已建成并通过验收 | 正常 |
| 1 | 活性炭吸附、 RCO催化燃烧综合装置 | DB37/2801.7-2019 | 已建成并通过验收 | 正常 | |
| 2 | 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 | DB37/2376-2019,GB16297-1996,DB37/2375-2019 | 已建成并通过验收 | 正常 | |
| 3 | SCR脱硝+表冷除尘+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 | DB37/2376-2019,GB16297-1996,DB37/2375-2019 | 已建成并通过验收 | 正常 | |
| 4 | 布袋除尘 | DB37/2376-2019 | 已建成并通过验收 | 正常 | |
| 5 | 布袋除尘+碱喷淋塔 | DB37/2376-2019,GB31573-2015表3 | 已建成并验收 | 正常 | |
| 6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DB37/2376-2019 | 已建成并验收 | 正常 | |
| 7 | SCR脱硝+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双减法脱硫 | DB37/2376-2019,GB16297-1996,DB37/2375-2019 | 已建成并验收 | 正常 |
| 1 | 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 (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正常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企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 1 | 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生产装置产生的碎块、铜渣及各除尘装置产生的拦截粉尘等均收集后送厂内高温熔融炉进行无害化处理。经高温熔融炉提取贵金属后得到的玻璃态炉渣,用于制作耐高温泡沫隔热异型材。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油、废包装物及布袋除尘****实验室废液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 | 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
| 1 | 企业须规范设置拟建项目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企业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已规范设置项目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 12万吨/年失活催化剂**再生处置综合利用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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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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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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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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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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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要求、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规范地下水监控井的布设,并定期监测。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了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分别设置了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要求、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规范地下水监控井的布设,并定期监测。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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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