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25****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082
通讯地址:****苑路与文苑****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261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质检中心 | **市金城镇龙埠村888号 | **** | ******公司 | 该项目为迁建项目,位于**市金城镇龙埠村888号现有厂区内,****中心检测**布局较分散、场地与设施均趋于老化等原因,拟搬迁至现有厂区西南角、****中心西南,项目占地面积540平方米,****中心楼1栋,建筑面积2733平方米,所有设备利旧,****中心停用,年检验样品7.5万个。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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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25****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082
通讯地址:****苑路与文苑****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261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质检中心 | **市金城镇龙埠村888号 | **** | ******公司 | 该项目为迁建项目,位于**市金城镇龙埠村888号现有厂区内,****中心检测**布局较分散、场地与设施均趋于老化等原因,拟搬迁至现有厂区西南角、****中心西南,项目占地面积540平方米,****中心楼1栋,建筑面积2733平方米,所有设备利旧,****中心停用,年检验样品7.5万个。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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