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集团有限公司、****纳****公司等6户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公司网站(https://www.****.citic/)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具体债权信息如下:
| 基准日:2026年10月20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地区 | 本金 | 利息 | 其他债权 | 担保人 | 担保物 | 备注 |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市**区 | 294,271,238.14 | 24,333,889.96 | 0.00 | **市****公司、******公司、陈队范、刘秀花、刘琳、李逢伟、泰****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泰****公司 | 抵押物1-工业房地产,土地面积112,732.00平方米,房产面积49,281.56平方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办事处岔河村。 抵押物2-工业房地产,土地面积77,636.40平方米,房产面积42,660.46平方米,权属为泰****公司,位于**市东部新区碧霞湖路。 | 债务人破产重整,重整价款分10年实施分配,其中,前五年不分配。 |
| 2 | ****纳****公司 | **市**区 | 43,381,919.94 | 3,618,168.07 | 0.00 | ****集团有限公司、陈队范、刘秀花、刘琳、李逢伟、****纳****公司、泰****公司 | 抵押物1-工业土地,土地面积167,319.00平方米,权属是****纳****公司,位于**市**区山口镇小马庄村、环山路以南。 抵押物2-工业房地产,房产面积21,087.54平方米,土地面积38,376.60平方米,权属是泰****公司,位于**市东部新区碧霞湖路。 抵押物3-住宅,面积合计941.10平方米,****集团有限公司。其中,(1)住宅,面积702.16平方米,位于**市华新小区15号楼1单元102、402、501、502室。(2)住宅,面积238.84平方米,位于**市龙泽花苑22#57单元501室。 | 债务人破产重整 |
| 3 | ****酒店有限公司 | **市**区 | 6,339,999.00 | 2,774,485.23 | 0.00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日****公司、万修国、丁瑞祥、平西香、郭见强、孔祥勤、卢玉群、凌宗荣 | 无 | 债务人经营异常且已终本。 |
| 4 | ****公司 | **市历** | 7,600,000.00 | 5,079,861.22 | 51,830.00 | ******公司、济****公司、艾雷、王琴、艾润锋、张洪明、田洪忠 | 无 | 债务人经营异常且已终本。 |
| 5 | 郓****公司 | **市**县 | 4,265,009.98 | 13,260,792.87 | 0.00 | 无 | 抵押物-机器设备51台/套,系皮带运输机、干燥机、锯边机及生产线电控/气路系统等在内的木业加工生产线机器设备,抵押财产价值487.05万元,最高抵押担保金额480万元。 | 债权已过法定诉讼时效及抵押权行使期间,且抵押动产存在灭失、转移风险。 |
| 6 | ****木业厂 | **市**县 | 999,999.74 | 3,185,980.02 | 0.00 | 无 | 无 | 债权已过法定诉讼时效。 |
| 合计 | 356,858,166.80 | 52,253,177.36 | 51,830.00 | |||||
注:1.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和其他债权,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如清单中债务人、担保人及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5.清单列示的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记录错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与实际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处置方式:按照《****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买受人的股东及实控人不得与债务人、担保人存在关联关系;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与本公司**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联系人:李先生、侯先生
联系电话:0531-****9724、0531-****9770
联系地址:******区经三路89号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31-****9702
0531-****3100(中华人民****监管局)
0531-****2983(****总局**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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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9日